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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专业认证知识推送(5)

发布日期:2020-10-18    点击:

1.关于医学教育认证,国家的最新政策和要求?

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发文中提到建立“健全医学教育质量评估与认证制度,到2020年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实质等效的院校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探索实施高职临床医学、护理等专业质量评估,加强医学类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第三方评估。”,“建立预警和退出机制,对高校和承担培训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动态管理,质量评估与专业认证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不达标者取消招生(收)资格 。”

2.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专业如何界定?

答: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范围为2012年版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编号为100201K的临床医学专业。

3.学校开办临床医学专业的独立学院是否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范畴内?

答:目前进行的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不包括独立学院,但需考虑独立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占用临床教学资源情况。

4.如果我们学校没有进行课程整合和PBL教学改革,是不是就不具备申请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条件?

答:《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鼓励学校适应医学教育发展的规律和趋势进行教学改革,但是标准也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多样化,允许学校根据临床医学专业培养目标和标准的要求选择适宜的教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