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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知识(7)

发布日期:2020-10-23    点击:

问:如何理解临床课程教学必须在临床环境中进行?

答:《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明确要求课程计划中必须安排临床实践教学,提倡早期接触临床。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教学应密切联系,临床的见习和实习必须在医院临床环境中进行,有专门的指导教师指导。医学生应该有足够的机会观摩并与患者接触,以便实现预期的教育目标。学校应该有相关制度保证见习和实习的时间和质量。

在临床环境中安排临床医学课程,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接触患者,并 做出合理的教学安排。合理的教学安排是指临床教学时间不少于整个课程计划时间的1/2,在临床教学中实际接触患者的时间不少于整个课程计划时间的1/3

问: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中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如何定义?

答: 参照教高(19928号文件规定,定义如下:

1.附属医院:附属医院是医学院的组成部分,与医学院有隶属关系,包括承担临床全程教学(理论教学、临床见习、毕业实习)的附属综合医院和承担临床部分教学的附属专科医院。

2.教学医院:教学医院是与高等医学院校建立稳定教学协作关系的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教学医院需符合以下条件:(1)有政府认定为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的批件;(2)有学校和医院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3)医院承担临床阶段全程教学或部分教学;(4)有教学组织机构保障和制度保障;(5)有一届以上的毕业生。

3.实习医院:实习医院是指经学校与医院商定,在学校和医院主管部门备案的,与高等医学院校建立稳定教学协作关系的医院,承担高等医学院校的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毕业实习任务。 2016版《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中规定:临床教学基地除附属医院以外,还包括教学医院、实习医院和社区卫生实践基地。附属医院和大学有行政隶属关系,教学医院、实习医院等与大学无行政隶属关系。教学医院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有省级政府部门认可作为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资质;学校和医院双方有书面协议;有能力、有责任承担包括临床理论课、见习和实习在内的全程临床教学任务;有完善的临床教学规章制度、教学组织机构和教学团队等。

问: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中生均床位数如何计算?(不包括与临床医学专业无关的附属专科医院)

答:生均床位数=教学床位数/医学类专业在校本专科学生数,根据《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的要求,生均床位数应不小于1

1)学生数指医学类专业本专科学生的自然数,其中医学类专业包括麻醉、检验、影像、康复、口腔、全科医学等占用临床教学资源的专业和独立学院中占用本科临床教学资源的专业;

2)教学床位数=附属医院床位数(包括附属综合医院和与临床专业教学有关的附属专科医院)+承担全程临床教学的教学医院床位数(不包括承担部分教学的专科医院)。医院的床位数为医院近三年向卫生部门呈报的年终统计报表床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