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延安大学附属医院
检验试剂(临检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我院检验试剂管理规定,拟对院内使用的检验试剂(临检项目)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货厂商参加。
一、招标项目见附表。
二、合格供货厂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文件
生产厂家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证。
代理企业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理授权书(必须在三级授权以上、对该产品代理权不得少于1年、进口产品须有中英文对照授权)。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记录;2015年销售试剂类业绩不低于八千万元。
3.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0日;
2.地点: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招标采供科(行政楼四楼411房间);
3.具体招标项目及事宜请到招标采供科咨询。
联系人:聂 鑫 13571110013
附:试剂招标目录
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招标采供科
2016年2月5日